香港证监会将对某上市保荐人施惩戒措施
香港证监会主席沈联涛周二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对某上市保荐人采取惩罚措施。他表示,如果上市保荐人不能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履行其受信责任,证监会将依法处理。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The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简称:香港证监会)主席沈联涛(Andrew Sheng)周二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对某上市保荐人采取惩罚措施。
 
沈联涛表示,香港证监会不愿对个案发表评论,但至少已经开始对一家上市保荐人采取惩戒措施。他表示,如果上市保荐人不能在进行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的过程中履行其受信责任,证监会将依法处理。
 
沈联涛没有指明具体所指的是哪一家投资银行,也没有披露更多细节。
 
此外,沈联涛还表示,在未来10天左右,香港证监会将公布有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china), 2628.HK, 简称:中国人寿)去年12月上市时股票分配混乱的调查报告。
 
中国人寿在去年上市前夕发现其新股分配结果的公告中出现错误,一度令市场担心其首次公开募股能否如期进行,该公司随即发布公告更正错误,最终未影响其新股上市。
 
沈联涛表示,公告中的错误最终没有对上市造成大的影响,他表示,即将公布的调查报告将讨论如何改进现有的上市程序。
 
2001年7月上市的郁金香种植商欧亚农业(控股)有限公司(Euro-Asia Agricultural (Holdings) Ltd., 0932.HK, 简称:欧亚农业)被发现在1998年至2001年期间虚增收入高达21倍,在公司前任董事长杨斌因商业犯罪而在中国大陆被拘押后,欧亚农业的股票于2002年9月30日被停牌。
 
欧亚农业的上市保荐人是工商东亚证券有限公司(ICEA Securities Ltd.)。
 
香港证监会公司融资执行董事欧达礼(Ashley Alder)表示,证监会支持香港交易所(Hong Kong Exchanges & Clearing Ltd., 0388.HK)提出的有关变更上市标准的建议。按照这一建议,希望在香港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可能无需满足过去3年赢利的前提条件。
 
在2002年7月公布的有关首次上市及持续上市资格及除牌程序有关事宜之上市规则修订建议的咨询文件中,香港交易所就曾建议允许那些不具备过去3年赢利记录,但市值至少达到20亿港元,并且满足某些条件的公司在主板市场上市。
 
欧达礼表示,建议最终将由香港交易所决定,他还表示,建议执行的具体时间也将由交易所管理层决定。
 
欧达礼和沈联涛都是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香港证监会前景时作出上述表述的。
 
香港证监会表示,他们会于周四就香港政府对香港交易所移交规管上市职能的意见作出回应。
 
去年早些时候,一个政府专家小组认为香港交易所面临利益冲突,因为该机构负责对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审查,同时又从公司上市中获益。该专家小组的结论是上市规管权应交给香港证监会,因为香港证监会拥有司法权,可以对违规公司处以罚款,但香港交易所提出反对意见,香港政府因此向公众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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