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上市的惊险一幕
拥有四家主承销商的中国人寿在海外上市时险些阴沟翻船,技术问题的背后反映的是管理问题。
1月10日,已被多家媒体目为“2003年度财经人物”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董事长王宪章表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将争取一年以后在A股上市。无疑,在未来的一年中,中国人寿仍将保持其在资本市场上的热度。
 
中国人寿的自信有其理由。许多人仍然对2003年12月17日和18日,中国人寿在纽约交易所(LFC)和香港联交所(2628)的上市盛况记忆犹新(参见本刊2003年12月20日号《2003全球最大IPO》)。在香港,甚至出现了绝迹多年的投资者排长龙领取认购表的景象。结局一如人们预料,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中国人寿势如破竹,最终公共认购数额达到初步可供认购总额的171.93倍,招股价锁定在定价区间的上限。
 
然而中国人寿的海外上市并非白璧无瑕。事实上,倘若回到12月18日上市的前夜,整个承销团以及香港证监会、联交所的相关人员却难以展颜——在一个芥豆之微的纰漏的阴影下,2003年全球最大的IPO正面临着延误的危险!
 
这一事故源自2003年12月17日《南华早报》和《香港经济日报》的一则启事上,启事主要内容为公布公开招股分配情况。但不无尴尬的是,启事含有若干不易察觉的错误。其中“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所作申请之结果”一节中若干“获配发2000股”的申请人的身份识别编码,被错误地排列在获配3000股的段落中。
 
这一发生在被36万余名香港市民追捧的中国人寿身上的技术性错误,令人至今心有余悸。对监管机构来说,当时由于无法甄别原因,并担心第二天的新股交易无法有序进行,曾一度考虑延迟中国人寿挂牌。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经历了创新性重组等大风大浪的中国人寿险些在阴沟里翻船?
 
不可思议的错误
 
12月17日刊有上述启事的报纸上市后,即有散户及小券商发现报纸刊登的配股数目与证券公司的数字并不相符,于是向此次IPO的清算行及监管机构投诉。
 
消息一出,风声鹤唳。关于这一错误波及的人数,香港媒体一度报道高达2万人,后经中国人寿过户处澄清,共有9100多人。香港证监会尤为紧张,据说直至12月18日凌晨1时仍未能确定中国人寿能否如期挂牌。原因是监管机构无法确定事故的性质:究竟是承销商算错了,还是印刷商排错版?抑或根据承销商计算而来的中央结算系统电子版数据是否有误?无论哪一种错误,都因史无前例而显得不可思议。
 
最终在香港证监会协调下,主承销商对客户资料重新进行了一次计算——由于成功认购中国人寿IPO的香港市民多达36.4万,相关数据量实在庞大,重新计算过程需要计算机运行24个小时。所幸结果令人略微宽慰:原始的、作为查询依据的中央结算系统电子版数据是准确的,问题出在报纸刊出的股份分配数目与名录,也就是后来定性的“排版上之错误””。
 
“说白了就是排版错了,而承销商在核对时并不认真。”一位操作中国人寿IPO承销业务的业内人士对《财经》说。
 
按照相关程序,上市公司正式的股份分配公告,一般是用电子的方式在联交所的系统上公布,并直接发送给券商。当其转化成报纸版面时,其程序涉及到计算配股的登记公司(香港联交所)、承销商的律师,又涉及到报纸排版责任以及清算行的核对责任。这中间任何环节出差都可能导致最后见报的数据混淆。“当然按照程序,最后一关是清算行的律师在见报前进行核对,但正是最后的把关人失守了。”一位承销团人士对《财经》说。
 
事发之后,监管机构还曾一度害怕散户投资者根据报纸上的错误股份分配数目进行交易,因而引致“卖空”行为。事实证明由于问题只是出在印刷环节,这一恶性事件并未发生。这是因为在最后的出售环节,投资者必须通过自己开户的券商去卖,而券商的账目数据来源于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该系统提供的数据并无差错。
 
经过各方协调,香港监管机构要求中国人寿及其承销商在确定错误程度后,主动发放澄清错误的详细声明,以及尽量通过所有可行的传媒渠道传递消息。证监会也随即透过媒体提醒成功认购的散户及券商,应以香港交易所网站刊登的资料无误的版本核对股份权益,以免买卖出现错漏。
 
12月18日,中国人寿在报纸上刊登“澄清公布”,监管机构最终也在18日清晨核准该公司如期挂牌交易,其H股终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在香港联交所开始买卖。
 
由于事件已经媒体广泛报道,而证监会开市前也分别提醒投资者和券商,务必在落盘交易前核对客户资料;因此18日挂牌当天,香港交易所、证监会及中国人寿过户处虽接获市民大量查询,但没有卖空或者混乱争执现象发生。
 
阴霾散尽,中国人寿在鲜花和掌声中捧回了30亿美元的资金。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据悉,香港证监会市场监管部目前正在调查有关事件的责任方,并给予相应处罚。
   
多龙治水的后果
 
这一远非恶性的事故险些酿成大错,不免令人啼笑皆非。而监管层目前最为困惑的就是,首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错误?其次,证监会是在接获投资者投诉、然后询问交易所和承销商才确知此事,承销商为什么没有尽早通知监管机构?
 
直观来看,此次事故的直接责任在于清算行未能及时核对出印刷中的错误。按照程序,股东的认购款项被汇总打到清算行后,由后者负责核对款项和零售名单。登记公司(联交所)把计算出来的股份分配信息交给承销商的律师,由律师确定公告的内容,然后由公关公司联系报纸版面、联系发公告和刊登事宜。在整个过程中,清算行的责任在于监控这个过程的每一环节,包括派人对公告内容逐一核对。在中国人寿的承销团中,承担清算责任的是花旗环球金融公司,它同时也是“稳定价格行动的经办人”。
 
根香港媒体的报道,花旗环球金融亚洲区主席梁伯韬强调花旗在17日早上10时即发现出错,接着用很长时间进行内部核对。“时间耽误了,本来这事不会有那样严重——主要是指原因难以查明。”一位消息人士评论。据《财经》了解,除花旗外的三家承销团人士直到晚上接近6时才获知此事。
 
不过,中国人寿的阴沟遇险并不能简单归咎为偶然事件。此次IPO的承销团阵容与以往中国公司上市颇有不同,主承销商达到了创纪录的四家: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花旗环球金融,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和德意志银行。这意味着在整个重组上市过程,要有四套人马同时进行大致相近的工作,最终再统一协调。比如重组过程中,关于发行人的公司结构如何设计、资本金如何划拨等方案;和其他中介机构相关联的审计、评估、精算等工作,都是由四家投行平行操作;在上市过程中,撰写招股书、路演报告、乃至估值模型等亦是四套班子。一种分析认为,尽管目前尚难发现直接关系,但如此繁杂的安排和协调工作确实很容易造成衔接上的失误。
 
多头共治的局面并不意味着规模效应。这事实上加大了发行人的管理负担,毕竟每一家投行都是一家利益主体,不得不从自身角度出发考虑问题。“中国人寿走到路演这一步,明显是一个easy share,但这同时也会使各家公司注意力分散,事实上由于注意力不集中带来的麻烦并止此一件,只不过在这个环节上爆发出来了。”一位知情人士称。
 
事实上,对于发行形势较好的股票,承销商更容易站到买方考虑问题,也就是倾向于在股票分配时照顾自己的客户。因此在中国人寿销售的最后几天,由于很多关系户投资者都追着承销商要求多配股,承销商的精力都放在应付投资者说情上。最后,有些承销团人士因不胜其烦,甚至关掉了手机和电话。这种情况下,关于管理方面的联络也受到损害,这也是出现问题的缘由之一。
 
中国大型国有企业的上市,历来是外资投行的必争之地,在石油和电信企业纷纷上市之后,这一竞争尤为惨烈,然而中国人寿的事故表明,利益均沾的解决方案并非没有成本。“这一事件是一个技术上的问题,但实际上反映的是一个管理上的问题。”一位熟悉香港监管业务的人士对《财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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