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中国金融公司对一个华尔街财团提起了诉讼,指控该财团未向其支付所欠的数百万美元,这笔款项是该公司为该财团提供收债服务而应得的报酬。
这起诉讼案是由KTH Capital Management Ltd.在开曼群岛大法院(Grand Court of the Cayman Islands)提起的,原告指控3家美国投资银行及其部分子公司、世界银行(World Bank)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和另一家中国金融公司未能履行在2003年3月签订的业绩报酬和雇佣协议。在此案中,KTH要求被告支付所欠未指明的服务费及赔偿金,据知情人士称,这一金额总计至少为200万美元。
这起诉讼源于KTH和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之间的持续争端,摩根士丹利是名为China One Financial Ltd.的华尔街财团的最大股东。该财团的其他成员还包括花旗集团(Citigroup Inc.)和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KTH(本身也是该财团的合作伙伴)还将Morgan Stanley Properties China Holdings Ltd.和中金丰德(Zhongjin Fengde Holdings Ltd.)列为被告。Morgan Stanley Properties China是一家总部位于北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由摩根士丹利控制;中金丰德则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金融公司,系摩根士丹利的合作伙伴。
摩根士丹利驻香港的发言人称,这起诉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她拒绝就此案的具体细节发表评论。但她补充道,该公司将全力为自己作辩护。
摩根士丹利和KTH之间的争端以及这起诉讼案凸显了那些急于涉足有利可图的中国不良贷款投资业务的外商所遭遇的麻烦。
KTH是由一对中国夫妇所控制的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该公司称,摩根士丹利曾代表China One Financial财团同意向KTH支付该财团对中国不良贷款投资所获利润的15%左右。据知情人士称,KTH在2003年应得的业绩报酬在200万美元以上。
知情人士说,KTH还就其他合同条款的问题在香港提起针对摩根士丹利的仲裁申请。
在2001年,China One Financial从华融资产管理公司(China Huarong Asset Management Co.)手中收购了面值为13亿美元的约2,500笔不良贷款,这是中国政府进行的第一次不良贷款国际拍卖交易。华融是中国政府在1998年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之一,旨在帮助处置束缚中国银行体系的大约5,000亿美元不良贷款。由摩根士丹利持有40.7%股份的China One Financial,向华融支付了不良债权面值的5%以及不良债权回收比例超过一定标准以上的部分收益。
摩根士丹利、KTH和中金丰德(也是此案被告)在2002年4月成立了一家合资企业来追讨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并将收回资金转给China One Financial财团。
KTH董事Vivian Li(现居北加州)在一次电话采访中表示,按照雇佣协议的条款,KTH的另一名董事理应担任这家合资企业的总经理。但Vivian Li表示,摩根士丹利在去年8月21日解除了她丈夫Wang Du的总经理职务,并要求Wang Du永久离开北京办事处。
摩根士丹利称,KTH曾向财团多收了75万美元,但KTH否认这一说法。Vivian Li称,摩根士丹利只是以此为借口好让它不用履行原先的协议。她表示,两年前,摩根士丹利在中国不良贷款投资市场中还没有建立任何关系,所以需要一个合作伙伴来引导它进入中国市场,后来摩根士丹利觉得自己已经对中国够熟悉了,可以独立行事了。这纯粹是受经济利益驱动的问题,摩根士丹利希望摆脱KTH这个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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