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股改保荐机构与创新试点类券商同获流动性支持———
昨日,证监会向市场宣布,已经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了一系列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推动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已经获得国务院同意,目前正在组织落实。在此过程中,针对证券公司当前存在的困难,将对创新试点类证券公司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保荐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
一位证券公司高层施先生认为:“如果前几年的证券行业以关为主调,强调一个‘破’字,那么现在就是以‘立’为核心内容,扶植一些证券机构来走出困境,适合市场发展需要,也为市场繁荣做好准备。”
证监会并未透露具体的扶持方式,但这项举措当中提到了对象之一创新试点类券商。从2004年10月至今,证监会分5批公布了12家拥有“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包括国泰君安、长江证券、东方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东海证券和国信证券,鼓励其在业务和管理方面开展创新活动,并在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而另一类扶持对象——45家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被选中,令市场颇为意外。目前12家创新试点券商之中有11家已经包括在股改的保荐机构当中,唯一一家不在保荐机构行列的长江证券也有合资子公司长江百富勤位列其中。而作为保荐机构,券商们都是以投行业务——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承接的保荐项目——来获得流动性支持。
证监会有关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虽然名单有所重叠,但实质上两类将获得支持的证券公司还是有明确的划分。“创新试点类(券商)是资质比较好的;保荐机构是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也是比较重要的机构,(通过扶持)可以增加他们在市场上的可信度。”
施先生也认为,两类受扶持的证券公司有明显的不同:尽管创新试点类券商也基本包括在保荐机构当中,但他们是从全国100多家券商里面,根据其盈利能力、净资本规模大小、规范运作水平等因素综合考核之后选出来的,对他们进行扶持,可以为其更好的发展提供流动资金;而后一类券商具备了保荐机构的资格,对他们在流动性上进行支持,可能更多会体现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上。“因此,对创新试点类券商的扶持力度和厚度可能要大一些,对一般保荐机构的支持则可能会集中在用于股改业务上。”
“另一个不同是,如果说给创新试点类券商提供流动资金,是站在整个证券行业综合治理、使之走出困境的角度上,那么给保荐机构提供流动资金,则是体现了有关方面对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程度。”施先生表示,流动性资金是证券公司维持日常运营所需要的资金,严格意义上说,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对资金的流动性需求不会特别大,尤其是长江百富勤、华欧国际等合资的证券公司,没有经纪和自营业务,只做投行业务,流动性需求不突出。“这更多的是一种政策的姿态,让市场信任保荐机构,也给机构动力去推动股权分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