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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阻止在首次公开募股前撰写的研究报告落入个人投资者之手,香港的监管机构要求市场要么停止撰写这类报告,要么面临制裁。
这两种选择都不是承销商所乐于接受的,他们声称,对于香港市场上那些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股票发行交易,特别是对于那些管理不透明的来港上市中国大陆企业,这类“交易前研究报告”对于确立一个可为投资者接受的发行价是至关重要的。
这类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有时会被香港媒体发布出去,这使人担心个人投资者可能会依据分析师的预期而不是拟上市公司的合法文件---招股说明书来做出投资决定。
虽然香港的监管机构在明年之前不大可能做出任何相关决定,但这一旨在规范信息发布的举动突出表明,在三年前美国的监管当局和几家证券公司就后者滥用权力一事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和解协议后,全球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正在加紧规范研究信息的披露。
由此而引发的争论在香港受到了各方的关注,因为这里已成为对中国大陆企业深具吸引力的上市地,而美国股市则因其在监管方面的繁文缛节而使一些外国公司对到那里上市望而却步。例如,中国第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预计今年10月就要在香港进行首次公开募股,拟募集资金50亿美元,它就不准备在美国股市上市。
据知情人士称,香港的市场监管机构今天将提交加强对投资者保护的建议,其中就包括如何对待“交易前研究报告”的内容。
这些知情人士说,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此次要么会建议像美国那样完全禁止撰写交易前研究报告,要么建议在满足一项先决条件的前提下可继续向机构投资者提供这类研究报告。如果此类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被新闻媒体披露了出来,那么所涉及股票交易的承销商就必须将报告的全文予以公布。而那家拟发行股票的公司则必须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就这份研究报告发表一份声明。拟上市公司目前尚不必就分析师的预测发表评论。
SFC将给市场三个月的时间就它提出的政策建议作出回应。它将在明年正式作出决定。
由于这类在首次公开募股前完成的报告是由相关承销机构的分析师撰写的,他们可以独家接触到拟上市公司的内部信息,这类报告会包含一些有关这家公司的真知灼见,而对投资者而言,在该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几周后正式发布前,这类报告能为他们提供有关这家公司的最广泛信息。在许多首次公开募股交易中,这类报告提供了分析师自己对募股公司利润前景的预测。但这些报告对募股公司的前景往往都持乐观态度。
由于SFC不能阻止媒体公布这类报告,因此它正努力找到最有效的方式来限制香港的报纸和电视节目披露这类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
许多从事首次公开募股交易的银行家表示,这类交易前研究报告对于找到一个可为各方接受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是至关重要的。在香港,关于许多拟上市公司的信息都是不完备的。而承销机构的分析师由于具备可接触拟上市公司这一独特优势,因此他们得以在交易前报告中对该公司的各种经营数据加以分析,从而对该公司形成一个总体评价,并得以将该公司放在全球范围内与其同行进行对比,这为银行家们与其机构客户谈论该公司的募股价提供了帮助。
而一旦这类研究报告的内容为新闻媒体所披露,监管机构和承销商之间就会产生扯不清的官司,如果绝对禁止发布这类研究报告,这一问题也就不存在了。许多从事首次公开募股交易的银行家说,如果没有这个问题,他们的工作会好做些。
对于这类研究报告不同的市场有不同的政策。美国、日本和加拿大绝对禁止发布交易前研究报告。在欧洲,监管机构允许发布这类报告,在那些面向小投资者的大型私有化交易中,一些承销商专门针对散户市场发布这类报告。新加坡的监管机构则放宽了相关规定,因此有关跨国公司来新上市交易的交易前研究报告得以分发到新加坡的专业投资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