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制定并购重组指标:中央企业最多留100家
中央企业的重组和调整,要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董事会建立完善以后,由董事会来具体操作,下一步要加大推进的力度。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国资委正在制定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结合此项工作,国资委还将研究制订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重组的措施,明年予以实施。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透露说,中央企业的重组和调整,要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董事会建立完善以后,由董事会来具体操作,下一步要加大推进的力度。

“国资委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80家到100家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加快中央企业的重组和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中央企业主业集中。”李荣融说。

李荣融表示,做好企业重组还涉及到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国资委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四年规划,加强与有关地方、部门的沟通,在中央企业关闭破产和下岗职工安置、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做好中央企业的重组脱困工作。

截至2004年末,中央企业总资产接近9.2万亿元,净资产39462.8亿元。在《财富》杂志评选的2004年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资委监管的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中化集团、上海宝钢和中国粮油集团8家中央企业入选,比2003年新增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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