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逐渐成熟
随着3月以来股改公司数和市值双双过半,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正在逐渐成熟,相关投资基金的繁荣也正可期待。

“我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欠缺,之所以它们始终发展不起来,最主要的原因是缺乏投资退出机制。”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表示。

幸运的是,随着3月以来股改公司数和市值双双过半,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不断推进,我国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正在逐渐成熟,相关投资基金的繁荣也正可期待。

3亿与2500万的故事

谈起大族激光,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干梅仍然有些惋惜。深圳高新投1999年出资438.6万多元投资大族激光,占51%的股份。2004年6月,大族激光在深圳中小板上市,由于股票不属于流通股,股票只能以每股净资产为参照进行协议转让。“如果股份可以全流通的话,保守算,我们可以收回3亿元,结果我们通过协议股权转让,只收回了2500多万元。”王干梅说。

股权分置导致法人股不能流通,是风险投资项目在国内证券市场难以得到回报的主要原因。为了使风险投资资金能够更好地退出,不少优秀的高科技企业只能去海外上市。外资风险投资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同时,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其股价更多的是反映其增长潜力而不是净资产————如果从净资产看,去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百度的股价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而外资风险投资机构大多在境外的资本市场退出,其定价也就是二级市场的流通价格,自然远远高于协议转让。 

股改催熟退出机制

但深圳高新投公司仍然是幸运儿。

“能卖出去还算是好的。”广东省风险投资集团董事长何国杰说。许多本土风险投资公司更为不幸。风险投资资本只有从成功项目中退出才能收回资金,寻求新的投资机会。而在种种退出方式中,IPO是最佳的选择。但国内多数创业企业难以达到A股上市的严格条件。即使能在A股上市,按照过去的规定,锁定期过后,一样不能在二级市场变现,只能通过协议转让。最坏的情况是,由于风险投资的持股比例较低,满足不了购买方通过持股达到战略控股的要求,协议转让都无人问津,风险资本只有被迫当股东。

“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分红并不可观,而我们的钱投进去就成了死钱,没有资金进行再投资了。”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集团的彭星国说。

事情正在起着变化。

刚进行完股权分置改革。G传化的前10大股东中,有两家风险投资机构———浙江大学创业投资公司和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其中的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在去年5月正准备向传化集团协议转让持有的公司3.75%的股权,但得到股改即将展开的消息后,迅速调整了方案,放弃了转让:“股改后资金就有了退出渠道,相当于大大增加了收益”。

增强监管防风险

然而,实现全流通并不意味着从此风险投资的退出将一劳永逸。

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史上看,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融资、轻配置倾向,企业获得资本市场的资格时,似乎更注重于资格的获得和资金的募集本身。从我国股市以往的例子看,仍然存在着相当的虚假包装上市、信息披露不真实完整、误导投资者的现象。

而风险投资是一项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形式,一旦出现对风险企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失误,风险资本就将面临严重损失的风险,其风险远远超过传统行业的投资。

因此,在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逐渐“开闸”之后,防止风险投资将自身风险转嫁于资本市场的问题,很可能会显得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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