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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昨天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抬高了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的门槛,规定总投资不能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3%,投资单一银行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总资产的1%。
《通知》将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分为一般投资和重大投资,投资总额低于拟投银行股本或者实收资本5%的为一般投资,5%以上的为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运用公司资本金的余额,不超过该机构上年末实收资本扣除累计亏损的40%。而投资银行股权在5%-10%之间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000亿元;投资银行股权在10%以上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300亿元,保险公司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500亿元。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一般不超过两家商业银行。
此外,保险机构进行重大投资(即入股5%以上)应当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投资银行股权在5%至10%之间的,申请材料除符合一般投资要求外,还包括有关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和外部专业机构的评估报告。投资银行股权在10%以上的,申请材料还应包括拟投银行基本情况、投资方案、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团队、投资协议、有关监管机构的审核意见等等。
《通知》还强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运用实收资本投资银行股权,必须扣除投资其他法人的资本,且投资银行股权的资金不包括其他法人的保险资金。保险机构投资银行股权的长期责任准备金等保险资金,不包括投资连结保险产品、万能保险产品和其他理财类保险产品的资金。
自从保险业“国十条”出炉以来,保险业入股商业银行的热情空前高涨。中国人寿、平安集团分别入股兴业银行和深圳商业银行后,又对广东发展银行这个更美味的“猎物”展开争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