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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期货公司为备战股指期货而开展的增资扩股,其如火如荼的势头,将可能因为管理层政策的收紧而暂缓。
12月5日下午,一份名为《关于期货公司变更股权注册资本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各期货公司。知情人士透露,征求意见稿的总体思路是,提高参股期货公司的门槛,严控股东资格。
“现在都不建议马上就做,还要等等。”一家期货公司负责增资项目的副总经理告诉记者。
门槛提高
记者获悉,征求意见稿首先将期货公司的股东限定在企业法人,自然人不具备参股资格,同时在4个方面为参股期货公司设置门槛。
第一,将期货公司股东的最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并要求股东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这项规定对券商和金融机构的影响不大。”上海中财期货副总经理韩雪分析,就券商而言,其自营部分一般属于短期投资,变现比较容易。而对做实业的企业而言,则可以算作是“严苛”。
“比如一个企业有10亿元,就要留5亿元存银行,那要100亿元难道存银行50亿元?这要求显然不太符合情理。”一位有券商背景的期货公司副总表示,他参加了管理层相关规则的讨论会,也提出这个问题,现在还是征求意见阶段,这项规定应有调整空间。
不过他同时表示,现在管理层已按照这个思路审批期货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其中已经有一家就因为涉及此问题而被打回。
第二,对股东的盈利能力提出了要求,即对于内资企业,企业股东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在2亿元以下的,要求3个会计年度内要有2年盈利;而2亿元以上的,则对此项豁免,即免盈利要求。
第三,首次明确允许机构对期货公司控股,“符合较高条件的股东可以直接持有50%或者超过50%的股权”。这使得此前证监会的口头精神变成了明文规定。
第四,期货公司股东增资或者受让股权比例高于5%的,都要重新审核其股东条件。
“这个的确比较苛刻。”浙江金迪期货副总经理黄志华表示,现在多数期货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左右,5%就只有150万元,那么原股东稍微增资,就要按照这个新规定审核股东条件,如果不符合,增资即不能完成。
而券商或者金融机构参股期货公司时,“都是一上来就要51%的股权”,对业绩还不错、客户资源相对也比较好的期货公司而言,这显然触及了他们的底线。
而从事实业经营的企业参与期货市场,一般也会谋求期货公司的控股权,“优质的企业放个1000万元参股,如果不控股就觉得没意思”。黄志华说出了大企业的想法。
“本来可以找七八个做实业的小企业每家参股几百万,最终也能达到5000万元的标准,还不涉及控股权的问题。”黄志华表示,但这项新规定提高了股东门槛,使其对股东的选择变得比较困难。
金迪期货现在的选择是外资。“我们已和一家美国公司驻港机构在接触,还没有实质性进展,希望等条件成熟就引进外资。”
黄说,外资一般不需要控股,只是进行战略合作,因而公司可以在保留控股权的同时借鉴外资的先进管理和风控经验,目前来看似乎是相对较好的选择。
但外资参股,上述通知中仍没有新的规定,只是要求“香港、澳门等机构成为期货公司股东的,应该具备《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参股期货公司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字号‘2005’138号文件)的条件”,所以审批可能更为麻烦。
等待政策
据接近管理层人士透露,管理层有意控制全面结算会员和交易结算会员的数量和质量,此次提高股东门槛,就是希望能借此提高期货公司质量,从源头上防止挪用资金等方面的风险。
全面结算会员究竟有多大的市场份额,是个问题。
“因为交易结算会员由自己做结算,而基金公司完全可以找自己的托管银行结算,所以争取全面结算会员的必要性有多大值得商榷。”北京一期货公司总经理表示,如果管理层能从数量上控制,的确可以避免众多期货公司盲目增资疯抢全面结算会员资格。
同时,对中金所各级会员资格的认定,注册资本金将不会是惟一标准,另一条件是必须取得证监会颁发的准予从事相关金融期货业务资格,而这项资格的取得是要经过一系列复杂全面的评估。但截至目前,相关条件均未明示。
今后如境外期货、资产管理等其他业务方面的许可,注册资本是否会成为指标之一,也是期货公司在增资上考虑的问题。
“这次先增到5000万元,等股指期货做起来以后看市场情况再考虑是否增到1亿元。”上海一家已增资的期货公司负责人表示。
而对于像金迪一样寄希望于外资参股的期货公司,要等待的政策似乎更漫长。
“我们想把增资扩股方案暂时搁置,踏踏实实把现有的事情做好,毕竟公司本身业务强,能够持续稳定经营,这是以后找合作者的一个硬条件。”黄志华表示,《期货公司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都没出来,股指期货的具体推出时间也不确定,对外资如何参与国内的期货市场尚无明确说法,这种政策的不确定性让外资对是否参股、参股时机和参股比例都较为谨慎,需要政策明确后,做好相关评估,才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