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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一份分析报告称,中国政府应重新考虑或澄清其针对并购交易的“新审核要求”。
经合组织在最近一份政策文件中指出,中国的跨境并购法律法规含糊不清,且不够透明,给外国投资者造成了很多困惑。经合组织是一家全球性机构,总部设在巴黎。
经合组织的建议,主要针对的是今年8月中国商务部、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出台的规定,其中概括了某些领域的投资程序,这些领域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和著名或传统本土品牌。
本周,中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tate-owned Assets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Commission,简称国资委)重申,国家仍将对军事、能源、石油、煤矿、电信、航空和船运行业进行“绝对”控制。国资委负责监管国有控股企业。
中国中央政府最近针对外来投资出台的规定和强硬声明表明,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5年后,越来越警惕将宝贵资产仓促售予与或贱卖给外方的行为。
经合组织表示,大权在握的国家发改委上月颁布的复杂新规,在实际施行时有可能造成更大的困惑。
中国希望将关键产业和国有企业掌握在自己手中,但经合组织辩称,在试图监督敏感收购交易方面,这些新规定走得太远了。
报告称:“寻求与中国境内企业合并或进行收购的外国投资者……可能无法得到足够的信息,从而在实际交易中应用这些(规定)条款。”
“在执行细则尚未公布之前(如果公布的话),新的审核程序可能会在无意中对投资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
过去6个月中,经合组织代表已与中方代表——特别是商务部官员——进行了多次会晤。
经合组织呼吁中国,保持地方与中央政府审批程序的一致性,同时在颁布新规定前,从外国投资者那里获得更多的反馈。
中国的大型国有企业——特别是东北地区的国企——往往渴望吸引投资。但中国政府领导人不同意设定外资参与的优先范围,特别是在涉及政府想推向世界的盈利企业时,更是如此。
国资委称,去年,中央政府下属169家企业的利润总额增长28%,达到6280亿元人民币(合800亿美元)。
经合组织经济学家肯.戴维斯(Ken Davies)表示,在中国政府内部存在保守因素,它们认为外国投资者的目的应是帮助国有行业进行改革,而不是创造利润。
他表示,当外国投资者试图收购优质公司而非亏损企业时,有时候的确令中国高层官员大吃一惊。
中国政府最近出台的并购规定,对于使用中国公司在国外注册、有特殊目的实体,还设有附加条款。
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回游”(round-tripping),即国内公司改头换面,以外资公司的身份出现,以便从鼓励外来投资的措施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