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债券尚待实质性突破
企业/公司债方面大的突破还需要相关管理办法作出修订,以及企业/公司债市场的完善和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的提高。

保监会日前下发了《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下称《指引》)。业内人士认为,“这开了一个好头”,但也仅仅是好的开始。企业/公司债方面大的突破还需要相关管理办法作出修订,以及企业/公司债市场的完善和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的提高。

“管理层一直很重视信用风险问题”,业内人士介绍说。一些大的保险公司早些时候就开始建立内部信用评级体系,《指引》的颁布以及相关官员的措辞表明,管理层对保险公司信用风险的关注程度提到了一个高度。今后有关债券投资的信用风险管理将更加规范,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将更加完善,保险公司之间的“优胜劣汰”也将更加明显。由于保险公司在债券市场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长远来看,参与主体素质的提高对债市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业内人士也指出,从目前来看,《指引》的颁布对市场的利好效应还不明显,仅仅是“开了一个好头”。

目前,保险公司投资方面的限制主要是某些品种的“投资比例上限”和“投资准入”。《指引》并没有放开保险公司投资债券市场的政策尺度,只是要从技术上降低保险公司债券投资的风险,为将来的“解冻”作铺垫,但这需要一个过程。

分析人士认为,保险公司的债券投资要想有大的突破,要想对债券市场产生重大影响,首先需要管理层改变现行管理办法中的种种限制,尤其是在无担保企业/公司债的投资上。

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是国际债券市场的一个发展方向。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以债券为渠道的直接融资中,由于企业/公司债多数由银行担保,企业风险明显地向银行转移,造成整个经济体系风险承受不均,孕育了一定的系统性风险。而且随着分离转债规模的不断壮大,无担保企业/公司债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多,在机构缺位的情况下,无担保企业/公司债沦为散户市场显然是不合理的。

其次,保险公司内部人士还表示,在企业/公司债市场没有完善以及保险公司本身的行为特点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即使相关政策限制有所放松,也可能会出现“叫好不叫座”的局面。

他们表示,现在保险公司内部有着比保监会更加严格的规定,如果市场环境没有改善、保险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没有显著提升,管理层放开某些限制对市场的意义也不会很大,因为市场的需求空间并没有被有效打开。所以说,相关政策的实施对债券市场形成利好,还需要一个过程。

无论如何,我们还是可以从中感受到一些乐观的气息。《指引》颁布背后的涵义或许是下一步将放宽某些限制;有关部门正在修订的企业债券管理办法,将为无担保债券的投资和发行提供支持;按照《指引》的要求,保险公司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将得到大大提高。无论是对债券市场还是对保险公司而言,这都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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