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催生基金销售公司
业内专家表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的出台还为将来放开独立基金销售公司,建立依法审批制度奠定了基础,基金销售将出现更加多元化的局面。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今日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内控指导意见》是监管部门酝酿出台的销售系列指引中的第2号文件,将与此前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技术指引》共同搭建起基金销售法规框架的雏形,指导规范基金销售机构的行为。

业内专家表示,该法规的出台还为将来放开独立基金销售公司,建立依法审批制度奠定了基础,基金销售将出现更加多元化的局面。

《内控指导意见》分别从内部环境控制、业务流程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和监察稽核控制五个方面加以具体要求和阐述,弥补了以往相关法规多限于原则性规定,操作性不强的缺陷。

《内控指导意见》业务流程控制中明确指出“基金销售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基金销售业务账户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保证基金销售资金的安全和账户的有序管理”。

此外,业务流程控制中还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误导投资人的行为;关注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收益特征的匹配性;基金代销机构同时销售多只基金时,不得有歧视性宣传推介活动和销售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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