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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日,《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据知情人士透露,银监会近日已下发《关于实施新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银监局组织信托公司认真学习新办法,按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并实现平稳过渡。
1月份,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的数量和规模双双跃居首位,其实,此前,证券类产品就分别超越了房地产类、基础设施类产品。
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数据显示,在1月份25家信托公司推出的51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有25个,占比49.02%,投资金额17.14亿元,占当月全部发行规模39.51亿元的43.38%。
“信托产品的投资方向已发生实质变化,随着新政策实施,这种变化会越来越明显。”中国信托业协会特聘研究员李如此解读这种现象。
预期收益提高
在市场行情屡创新高的同时,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也不断提高。1月份发行的信托产品预期年收益率达4.66%,比去年同期增长近1个百分点。
“提高收益是信托产品在理财市场增加吸引力的最重要手段,信托公司只有不断创新产品,提高投资理财能力和收益,才能在激烈的理财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李表示。
据了解,2006年信托产品实际收益率大都高于预期收益率,有的甚至“比基金还高”。
面对发行火爆的基金市场,以及不断创新的人民币理财业务,信托公司便使出了“提高预期收益率”的杀手锏,以使其产品更具吸引力,在竞争激烈的理财市场争得一席之地。
更有甚者,1月份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中有9个信托计划没有设定预期收益率。
“这说明经过几年发展和完善,信托公司对自身投资能力和适应能力更加自信,有实力按市场状况给予投资者高于平均预期收益回报。”
李表示,值得注意的是,证券投资类产品的投资方式正在发生变革,1月份,以打新股为主的信托产品只有3个,结构化证券投资类有8个,可见此类产品依然是信托公司推崇的信托方式,私募基金类型信托产品有4个,这类信托产品以投资门槛高、投资期限长、收益可观、一年后可赎回等特点受到我国南方证券投资者的追捧。
据不完全统计,2月份发行的信托产品有30多个,其中也有多个证券投资类产品。
“很多信托产品已从国债和基金中撤出,转而直接投资股票,以获得更大收益,这也将是新政策精神下以后的发展方向。”一信托公司人士表示。
新政影响加大
统计数据显示,1月份投资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和工矿企业的信托产品分别为9个、7个和6个,投入资金也有一定规模,但已难以与证券信托(25个)相抗衡。房地产信托曾长期占据信托发行主导地位,正逐渐被证券信托所取代。
上述人士表示,新办法实施后信托业向高端客户市场转型将迫使信托开始投资于更高收益品种。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必须压缩固有业务,突出信托主业,并可以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对外担保业务。
新办法提高了信托门槛,迫使信托公司由低端客户市场向高端客户市场开拓业务,在此过程中,融资成本势必增加,老信托产品收益难于承受成本增加,因而未来信托产品更多的是投资于收益更高的高端市场。
“信托公司为尽快适应新形势和要求,在红火股市带来可观收益形势下,预计2007年信托产品投向股市会出现新局面。”上述人士表示。
银监会下发的《通知》明确,凡能够按照新办法开展业务的信托公司,应当于新办法颁布后,向银监会提出变更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等项申请,在申请书中应附业务调整方案,包括固有业务调整方案、投资者结构调整方案等。
申请书由属地银监局初审,报银监会审查并批准后换发金融许可证。信托公司按照新批准的业务范围及新办法有关规定开展业务。
而对已换领金融许可证的信托公司,银监会鼓励其优先开展资产管理类业务、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产业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境外理财等创新业务。
“这对信托公司原有业务和赢利模式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上述信托公司人士表示,原来信托公司业务中很大一部分是自营投资,而新办法强调回归主业,做信托,那么其赢利模式将与证券投资基金类似,两者竞争将日趋激烈。
1月份信托产品投向分布统计表
资金投向资金规模 产品数量年均预期收益率
金融176972万元27个4.71%
其中:证券类174200万元25个
房地产 57000万元 7个 5.22%
基础设施86200万元 9个 5.39%
工矿企业67470万元 6个 5.03%
交通运输6500万元 1个 5.10%
教育1000万元 1个 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