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起锚” 期证呼唤协同备战
“随着管理层确定股指期货的推出时间,期货公司下一步工作将进入协同券商备战阶段。”

“5月还是6月?”

针对本次全国“两会”期间,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公开表示,“将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股指期货”的说法,国内某知名期货公司总经理老唐(化名)终于紧张起来,开始四处打探。

老唐是具有近10年从业经历的“老兵”。2006年下半年,他所在的期货公司将50%以上股份卖给了某创新券商,公司业务迅速由商品期货调整为股指期货。

大半年来,留任总经理的他除一边带领员工进行新业务培训,并对客户及投资者教育外,同时还悄然重整部分业务流程。

不过,当下,他认为自己再不能“默默不闻”。“去年9月中金所成立至今,事实上,各方准备和‘吹风’工作都进展得很顺利。现在到了管理层确定正式放行股指期货的时间。”

老唐认为,在这个关键时点上,他应该多活动活动,探听最新动向,为下一步备战做准备。“随着管理层确定股指期货的推出时间,期货公司下一步工作将进入协同券商备战阶段。”

股指期货“起锚”

老唐的情绪代表了一批已联姻券商或正在考虑联姻券商的期货人心情。

“这些公司从被券商收购的那天起,就已确定将股指期货等金融期货作为主营方向。”3月12日,国元安泰期货公司负责人汤世生告诉记者,这无异于将宝全押在股指期货上。

“因管理层一再推迟股指期货上市时间,我们这些公司难免不安,便会到处打探消息。”

汤认为,经过半年准备,大批券商控股期货公司已做好前期准备,“只等管理层政策出台。”

随着管理层再次明确股指期货“开闸”时间,等于为焦急的期货公司释疑。“若把股指期货的推出看成是一条等待远行的航船,那现在就是航船起锚之时。”

他认为,此前已在投资者教育和内部职工培训方面做得出色的期货公司将因此受益,“这些公司可在有关政策颁布后迅速调整下一步备战计划。”

他告诉记者,事实上,所有备战工作要想有效开展,都要根据国务院即将修订完毕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

据介绍,在国务院正式颁布《条例》后,证监会将根据《条例》修订《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公司高管人员管理办法》以及《期货公司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7个《办法》,以配合《条例》的实施。

“在上述办法没有重新修订前,老文件规定期货公司大股东持股不能超过50%。”汤表示。

“只有待上述《办法》出台后,期货公司增资扩股的有关文件才可上报证监会,获取股指期货牌照。”

不过,汤告诉本报记者,据他了解,国务院的《条例》一经颁布,证监会的7个《办法》也将随之公布。

按最乐观进展,期货公司从获得证监会批文,再到中金所申请会员资格,然后测试交易技术系统等。约需2个月,第一批股指期货经纪商才可走完整个流程。

汤世生认为,若《条例》真能在本月颁布,预计最迟6月,股指期货可以“开闸”。

期证呼唤协同备战

汤世生告诉记者,不管是《条例》还是《办法》,各地期货公司和证监局还有学习吸收的过程,期货公司在准备上报材料时,还要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研究政策中修改较大的地方。“期货公司完全要做好股指期货上半年不能推出的准备。”

除投资者教育和员工培训外,重整业务流程,以找到适合股指期货业务的操作方法,才是期货公司下一步应努力下功夫之处。

“重整业务流程,其中就需要期货公司在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业务流程重构同时,需要形成标准化。最主要的就是与证券营业部业务的衔接,做好新形势下的风险控制。”

对此,东海证券创新业务负责人深有同感,“股指期货是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混血儿,新业务不仅打破了我国长期以来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相对分割的状况,而且催生了期证合作的新时代。”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若证券营业部不能与期货公司形成一套标准化合作模式或者业务流程,股指期货即使“开闸”,对双方来说都不是利好。

股指期货开闸前,合作双方共同探索并磨合出一套业务流程和合作方式,将是备战股指期货的主要命题。

不过采访中,一些没有联姻券商的期货公司明确表示,因以业务联盟为主的合作模式目前难具操作性,故他们的备战基本还停留在内部。

中投证券研究员丁俭认为,不管是已在股权关系上联姻券商的期货公司,还是准备以业务联盟的方式与券商合作的期货公司,都需要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协同备战方式。

“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丁俭认为,结合公司实际,探索出适合期证双方合作的模式,避免各自为战是期证协作的根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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