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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跟对方谈好明价(拍卖价)与实价,再走个过场,做一次拍卖,这样好过户。”南京某法人股投资人士金先生告诉记者法人股交易的玄机。
“如果不要求过户,成本会更低一些,省去了中间环节的费用,双方签一个协议,‘代持’买卖。”金先生继续说道,“这个时候要看卖方的实力与信用程度,如果是大公司一般可以很放心。”
自去年下半年开始,金先生的买卖渐渐多了起来,券商、银行的法人股成为他四处收购的对象。金先生毫不讳言这个市场的“黑暗”,他承认利益输送、操纵价格、欺诈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和二级市场不同的是,这个市场更多以半地下的形式存在。
监管升级
“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这是正常合法的交易。”一个法人股网站的负责人如此表示。
监管机构的看法并非如此。证监会网站近日就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刊文指出,“《证券法》明确规定,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未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一些不法公司或个人常常以股东转让股份不属于发行股票为幌子,向社会公众兜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该类违法行为属于《证券法》规定的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证券。”
“这强化了界定标准。”有证券人士评论说。据了解,目前的法人股市场交易多以机构集合散户的方式参与。有熟悉法人股市场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法人股的单子比较大,小的一般也在200万股以上。一个500万股的单子被 “机构”吃下,实际持有人超过100人,属于向社会公众兜售。
进入2007年,监管机构对非法证券交易市场的整治开始升级。据证监会披露,2006年涉及非法证券活动的各类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达数千起,较2005年成倍增长。
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完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政策法规和联合执法机制,从根本上遏制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
2007年2月,证监会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证券监管系统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并提出建立“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工作制度”。
有分析人士指出,上述协调小组的主要功能是,“统一部署整治,组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这个小组毕竟是一个临时机构,不可能长期存在。”
风险聚集地
拟上市公司法人股仍是市场炒作的热点,其中以券商、银行的法人股最为热门。一个公认的事实是,2007年将有一大批公司“海归”A股,商业银行、券商也将通过IPO或借壳实现上市。
炒作法人股的投机者认为,现在买入,等上市后卖出,财富可以超过二级市场收益,实现成倍增长。
然而,市场人士提醒,大多数时候这只是一种梦想。经过炒作,即使顺利拿到法人股,也已经是高价,即使是顺利上市,这些法人股一般也要锁定半年到一年以上,这就存在一个时间风险。
记者发现,法人股热门之一的交通银行法人股已经被炒到5元/股。截至3月9日交通银行H股收盘价为7.8元,不具备流通溢价的法人股并不便宜。
有证券专业人士指出,上市预期明朗的公司比较容易被热炒。这个问题的根源是,中国没有一个统一有效的非上市公司监管体系。对于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一味限制并非良策,采取疏导的策略,或许是一个办法。
事实上,证监会就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已经有所部署。近期,证监会负责人公开表示,证监会将研究制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管理规定,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设立和发行的条件、发行审核程序、登记托管及转让规则等,建立全国统一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