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工业将分类引入社会资本
国防科工委有关负责人4月13日表示,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将分类引入社会资本。

国防科工委有关负责人4月13日表示,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将分类引入社会资本。

这位负责人说,前不久国务院批准的《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将社会投资领域分为放开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下一步,国防科工委拟发布《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使《意见》更具可操作性。

对于外资进入,《意见》中特别明确,“外资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除执行有关规定外,还要符合国家在国防安全、技术保密、国民属性等方面的规定”。

另据介绍,《意见》提出了3种批准方式: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凡是有政府投资参与的建设项目,均实行审批制。其中,采取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仍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和管理规定;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对不使用政府资金的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不使用政府资金的放开类项目,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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