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文章多 公司治理仍待改进
  
  中国社科院昨日在京发布的《2007年度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显示,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还基本上停留在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的阶段,董事会对企业管理的参与度尚待加深,而监事会的权力空间有限,实际管理效果不够理想。
  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中心、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和甫瀚公司联合发布的报告称,通过对上海、深圳和香港等地上市公司按市值排名的前一百家样本公司进行调查和分析,发现中国上市公司整体的公司治理水平在过去一年有所上升,法律政策环境和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治理的改善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研究发现,2007年度样本公司治理仍处于中等水平,评价体系各指标中,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方面做得较好,平均得分为77.21,然后依次是“平等对待股东”(68.8)、“监事会的责任”(60.05)、“股东权利”(58.39)和“董事会的责任”(56.04),“利益相关者的作用”与公司治理的最佳实践差距最大,平均分仅为24.93。
  令人乐观的改变在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逐渐从完全是迫于监管压力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转变为一定程度上源自市场压力的、具有企业自主性的“诱导性制度变迁”,市场力量和企业自主性的力量,开始在提升中国的公司治理水平上发挥作用。报告认为,应调整公司治理的政策基调,不必再过分依赖强制性的具体措施和治理机制安排,逐步增加示范性和可选择性的制度安排。清理有关公司治理的法律和法规中一些僵硬的已经不合时宜的条款,给公司治理改进和创新行为留出更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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