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遍尝再融资方式 开创A+H同价同步配售先河
  鞍钢股份日前公告,公司拟采取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2-3股的比例进行配股,以筹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营口鲅鱼圈港钢铁项目。由此鞍钢股份开创A+H同价同步配售的先河,并有望继股改时发行认购权证、“新老划断”后首家实施定向增发方案之后遍尝三种再融资方式。

  分析人士指出,鲅鱼圈港钢铁项目的盈利前景可以化解因配股造成的业绩“摊薄”压力,而鞍钢股份采取这一再融资方式也确实有其不得已的“苦衷”。

  西南证券研究员张刚说,由于配股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并且认购价格较低,因而融资额有限,上市公司一般不愿意采用这种再融资方式。

  但有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实际上鞍钢股份采用配股方式进行再融资也几乎是别无选择。

  据该人士介绍,鞍钢股份再融资的主要限制有二:一是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规定,上市公司H股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15%,而目前H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刚好为15%;二是鞍钢集团在整体上市方案中承诺,至2010年末,鞍钢集团持有鞍钢股份的股权比例不低于60%,目前是67.25%。

  因此,如果采用A股增发的形式,一方面大股东鞍钢集团的控股比例可能遭到稀释,从而违背了集团承诺;另一方面H股占总股本比例也可能降低到15%以下。

  如果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由于鞍钢集团钢铁主业资产已经全部进入上市公司,因而面临没有优质资产可以注入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如果采用企业债等其他再融资方式,则可能由于审批时间太长而“远水难解近渴”。

  此外,鞍钢股份在收购鞍钢集团资产时曾留下了69.51亿元的延迟对价款,由鞍钢股份在交割日后的三年内分三期平均支付。公司2006年年报透露,2006年度已支付该延迟对价款人民币23.24亿元,预计2007年将继续支付人民币23亿元左右。因此,鞍钢集团还可以采用该项延迟对价款来抵扣配股所需认购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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