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入券商概念 健康元债转股成未来银河证券股东
      2006年底以来,参股券商概念股成为市场的宠儿,今日,又有一家上市公司拥有了参股券商概念――健康元(600380)凭借对原银河证券的债权换来了对未来将成立的新银河证券的股权。
      2005年,就银河证券深茂营业部拒不履行健康元与其签订的《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合同义务事宜,健康元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银河证券深茂营业部及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判令解除健康元与其签订的《证券委托交易协议书》,判令银河证券深茂营业部返还保证金4,673.40万元及利息,返还21国债(3)686,860张、21债(10)997,290张、扬子石化股票256,700股,判令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29日受理该案件。
      随后,银河证券传出将重组的消息。2005年6月14日,中央汇金投资公司正式宣布拟出资对银河证券进行重组。2007年1月26日,银河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完成注册。银河股份是由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在承接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优质证券资产和证券业务的基础上建立的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新成立的银河股份将不存在不良资产。 
      2007年4月24日,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签订了《业务处理协议》和《补充协议》,就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深圳深茂营业部关于公司托管于其的全部国债清偿事项达成以下处理意见:根据中国银河重组方案,新成立的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以每股5元价格共折算2898.3万股银河股份的权益股份,以偿还公司托管于深茂营业部账面净值14491.5万元国债。银河股份上市后,公司可以委托中国银河并且在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后将全部权益股份通过证券市场转让,如果转让价格低于5元/股,公司有权要求中国银河支付实际转让价与5元/股之间的差额;如转让价格高于5元/股,高于5元/股的转让收益部分双方各得50%。公司未经中国银河书面同意,不得在银河股份上市前,以任何形式将所获得的银河股份权益股份转让给协议外的第三方。上述协议签订后,健康元还表示同意终止已对中国银河及其深茂营业部提起的与国债委托买卖有关的法律程序。
      2月初,川化股份的年报显示,其与银河证券达成协议,以银河证券持有银河股份1000万股股份,作为偿还银河证券所欠川化股份5000万元的债务。3月份,上海医药和中国人保也发布了类似公告,转让比例均为5元转1股银河股份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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