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对两笔信用证贷款案提起上诉
  证券时报记者 刘昆明
  本报讯 第一医药(600833)今日公告称,该公司近日分别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原告)诉该公司(被告)归还两笔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本金及利息案件的民事判决书两份:一是判决第一医药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206.57万美元及利息。二是判决该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313.19万美元及利息。
  第一医药表示,对上述判决,该公司决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医药还提示称,在2001年资产重组过程中,公司原第三大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对公司为江苏银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原告开立的五笔信用证贷款担保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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