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药将就还款判决提起上诉
  第一医药今日发布公告称,围绕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诉被告第一医药,归还编号为100LC980098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本金及利息和归还编号为100LC980089、100LC980107信用证项下的垫款本金及利息,近日第一医药分别收到法院的相关民事判决书称,判决第一医药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分别付原告2065694.37美元及利息和3131973.03美元及利息。

  对上述判决,第一医药表示,一审法院的判决依据违反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以求司法公正,公司决定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据了解,在2001年资产重组过程中,第一医药原第三大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上海华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对第一医药为江苏银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开立的五笔信用证贷款担保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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