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瓷业第二大股东股权全部转让
  证券时报记者 刘昆明
  本报讯 四维瓷业(600145)今日公告称,近日该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持有四维瓷业8940.38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的23.67%)与深圳市高汇达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越通恒投资有限公司于2007年4月29日签署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重庆轻纺将所持有的四维瓷业股份全部转让,其中达峰投资、红旗渠实业及越通恒投资分别受让1788.07万股、6079.46万股及1072.84万股,受让股份分别占四维瓷业总股本的4.73%、16.1%及2.84%。拟转让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6.09元,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5.44亿元。上述协议需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如截至2007年10月31日上述协议项下国有股权转让事项未得到重庆市人民政府或国资委(如必须)的批准,则协议自动失效。四维瓷业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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