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昆明
本报讯 *ST万杰(600223)公告称,该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5月8日作出的有关《民事裁定书》,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博山支行与被申请人山东淄博通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向山东高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淄博通宇、*ST万杰银行存款人民币7114.19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高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山东高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此外,万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因集团公司未履行担保义务,根据该银行申请,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公司玉润分厂厂房及山东万通达纤维有限公司所购土地查封,因而无法履行过户手续。淄博万杰医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富润化纤织造有限公司和公司下属分公司博山热电厂、玉润分厂、制药厂及高科办公楼土地,因博山区域城镇岜山村村民委员会与集团公司借款纠纷申请执行案,集团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以上土地,因而无法履行过户手续。山东万通因所购土地被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因而其所购房产无法履行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