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原副总被罚20万

  【本报讯】天山股份(000877)今日公告称,天山股份于2007年5月1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建良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对陈建良罚款20万元。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4日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公司于2006年6月29日披露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此期间,公司时任副总经理陈建良于2006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9日之间合计买入公司股票164.6757万股,卖出19.5193万股。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其将所获得收益缴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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