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天山股份(000877.SZ)公告称,由于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建良在2006年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证监会决定向陈建良开出20万元的罚单。
天山股份原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4日与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天山股份于2006年6月29日披露了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此期间,时任天山股份副总经理的陈建良于2006年6月21日至2006年6月29日之间合计买入本公司股票164.6757万股,卖出19.5193万股。
公告中强调,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规定,决定对陈建良罚款20万元。同时天山股份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其将所获得收益缴回公司。
昨日,天山股份收盘于10.28元,下跌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