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集团控股八一钢铁步骤确定
通过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宝钢集团将持有八钢集团48.46%的股权,成为八钢集团的控股股东,进而成为八一钢铁的实际控制人,从而拥有公司股份31319.5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3.12%)。

八一钢铁(600581)今日公告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2007年5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自治区国资委)和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重组八钢集团的补充协议》,双方确认了宝钢集团重组八钢集团的步骤。

首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自治区国资委将持有的八钢集团48.46%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由宝钢集团持有;

其次,宝钢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履行要约收购八一钢铁的义务;

第三,股权过户手续完成后,自治区国资委和宝钢集团应按照《关于重组八钢集团协议》约定对八钢集团增资。

通过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宝钢集团将持有八钢集团48.46%的股权,成为八钢集团的控股股东,进而成为八一钢铁的实际控制人,从而拥有公司股份31319.58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3.12%)。

八一钢铁今日同时公告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宝钢集团已对《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宝钢集团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申报材料作了修改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

八一钢铁加入宝钢集团麾下可以获得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例如,八一钢铁在2006年年报中曾经透露,去年三季度,获益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专家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公司板带工程热轧带钢生产线热试成功,结束了新疆不生产板材的历史:公司全年生产板材30.79万吨,占钢材总产量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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