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了海外证券交易所在中国开设办事机构的管理细则,并规定将于7月1日开始受理相关申请。对此,东京证交所迅速做出了反应。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同时强调,开设办事机构的申请条件是海外证券交易所必须与中国金融监督部 门签订备忘录,关系良好。中国监管部门还规定,对不经允许擅自向中国企业进行招揽上市等宣传活动的,将受到处罚。由此,日本分析人士认为,东京证交所还需要一段时间以进行相关的申请准备工作。(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