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空调(600202)今日公告称,鉴于个别媒体对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23日公布的供货合同金额转载有误,公司重申合同金额为9880.00万元。
而昨日上证所网站及巨潮咨询公告摘要中均显示,哈空调近日与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向腾龙芳烃(厦门)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项目提供芳烃空冷器得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9.88亿元,合同交货期为2008年1月5日-2008年2月28日。
也就说,昨日公告将合同金额放大了10倍,而受此重大利好刺激,该股昨日涨停,报收16.1元。有分析人士指出,以哈空调主营业务20%以上的主营业务利润率计算,9.88亿元的巨额合同能为公司带来上亿元的税前利润。在一个几近疯狂的投资市场里,不乏无理由上涨的个股,更何况哈空调这样的巨额合同,引起涨停已是必然。
但此事蹊跷颇多。公司当日的公告摘要上的数字的确是9.88亿元,上证所也明确表示,他们只是按照公司所给的公告刊发,不可能发生差错。而哈空调公告全文显示的合同金额确是9880万元,看起来似乎真和公司无关。因此,公司今日公告,将此次错误归结为媒体转载有误。
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错误,公司、交易所还是媒体?公告上的错误可以更改,各方面也可以推卸责任,但投资者的交易已经无法挽回了。昨日,哈空调涨停伴随着巨大的成交量,换手率高达15.6%,有不少投资者根据错误信息在涨停板上疯抢该股。市场人士指出,今日公司澄清公告一出,可能会给公司股价造成不利影响,那些高位介入该股的投资者可能会遭受损失。然而,会有谁来为这种损失“埋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