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发展四大猜想
未来的中小企业板会怎样寻求发展,会在哪些方面给市场带来新的突破?这或许是各界人士所关心的重要话题,对此我们不妨作一番大胆猜想。

经过三年的发展,中小企业板终于初具规模,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33家,市场总市值逼近5000亿元,并已成为多层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的中小企业板会怎样寻求发展,会在哪些方面给市场带来新的突破?这或许是各界人士所关心的重要话题,对此我们不妨作一番大胆猜想。

猜想一:上市家数大扩容

得益于资本市场的新政策、新制度与新变化,在率先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之后,2006年6月份IPO重启以来,中小板新股发行节奏明显加快,中小板发审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百日上市已成为现实。

尽管如此,中小板近11个月来每周约2只新股发行或上市,这与人们预期的每周4-5家公司的打包发行速度仍有一定的差距,并且三年来上市的134家中小板公司首发融资额,尚不及沪市工商银行一只新股首发,与当前我国10多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规模完全不相匹配。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意味着中小企业板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小企业板既有推动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职责,也有做大自身的强烈要求,尤其是作为创业板分步实施的重要步骤,中小板规模的大小,也会影响到监管部门对于推出创业板的考量,因此加快推动中小企业发行上市,成为深交所的必然选择。

当前股市正持续上扬,中小板财富效应得以体现,中小板与创投业亦开始形成良性互动,增强了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吸引力。实际上,随着深交所培育服务工作进入收获期,再加上各地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扶持力度的增强,保荐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改制的专业化服务力度,中小板也迎来极佳的发展时期,未来中小板新股上市节奏继续加快是可以预期的,一年新增200-300家上市公司,应该可以做到,关键在于有关各方如何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规范改制运作,以及针对中小企业特性而采取更灵活的上市标准等。

猜想二:发审理念创新优化

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其发审标准仍然遵从主板的标准与要求,随着三年的实践,结合中小企业的特点,发审理念创新优化将更为显著。

从新的发审动向看,中小板公司早期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有望获得一定程度的谅解,其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可能更为监管部门所重视,在此基础上,旁枝末节的不规范事项,只要不对企业经营与发展构成实质性的阻碍,都有可能允许其经过充分披露后,在上市后的规定期限内进行规范和处理。

在上市公司质量的把握方面,通过三年的实践与观察,监管部门更为关注上市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公司治理、独立性问题对于现阶段中小板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也更为突出,显然从控制市场风险的角度出发,发审重点需要向这些方面倾斜。

目前中小板制造业比重较大,随着经济技术的进步与发展,出现不少新经济、新商业模式的中小企业,容易创造发展奇迹,并有可能迅速成长为世界级的企业。目前这类企业的经营模式、运作特点、盈利模式、募集资金使用、研发能力、成长潜力等因素开始为发审部门所重点关注与了解,并有可能以更开放的态度来支持其发展。

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存在量少多批次的特点,甚至还可能面临募资项目存在不确定性,或发行定价与募资额之间存在溢出的问题,如果从简化融资程序、提高融资效率角度考虑,IPO存量发行制度即“储架发行”、小额快速再融资制度亦有可能提上议事日程。

此外,信息披露审核的加强,以及加大保荐机构等中介的责任,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功能,亦有可能使中小板发审效率进一步提升。

猜想三:中小金融企业登陆

对于中小企业板来说,行业结构单一问题所带来的市场系统风险越来越突出,令其发展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深交所为此提出,鼓励新经济、新商业模式、新服务模式企业到中小板上市,以改善中小板的行业结构。

在目前的中小板市场中,新经济、新商业模式企业已经登陆,如网盛科技,填补了中小板纯互联网行业的空白;比如苏宁电器,其商业模式已经为世人所接受。目前深交所亦在市场培育方面加大了对新经济、新商业模式企业的培训服务力度,召开了分行业的座谈会,对于有效引导此类企业上市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在改善中小板行业结构方面,最大的看点应当是金融企业能否登陆中小板。目前中小板还缺乏金融保险业企业,而这一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如城市商业银行正积极跻身资本市场,给中小企业板填补金融保险业空白创造了机会。实际上,不同行业内的中小企业规模是有差异的,比如城商行就可视为金融保险业的中小企业,完全可以充分利用中小企业板的这一资本市场资源平台,这不仅可以优化中小板的行业结构,还能保持两家交易所的适度竞争。从这个角度看,未来中小板迎来金融企业也许将不再是梦想。

猜想四:股价异动面临“紧箍咒”

“监管、创新、培育、服务”八字方针,已成为深交所建设中小企业板的重要方向,这其中,监管创新在过去三年里得到了很好的贯彻,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目前来看,中小板“从严监管”的重点,依然针对投资者权益保护、上市公司诚信建设、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信息披露等领域,重点监控风险隐患较大的公司。深交所坚持“从严监管”的理念不动摇,实际上正是基于中小板规则体系的构建、监管体系的健全与监管手段的多样化,令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业绩快报、快速退市、澄清公告网上实时披露等创新举措得以不断出台,并最终为整个证券市场所吸收采纳。

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中小板监管的重点也开始进一步覆盖市场交易方面,包括防范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进而防范虚假报告等内容,近期针对威尔科技股票异动的查处措施,正反映了深交所的这一监管思路变化。“中工国际”事件后新股风险控制机制的启动,亦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中小板今年将会着重针对股价异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以及实施上市公司分类监管、弹性保荐人制度、网上实时信息披露制度,并要求上市公司强制披露董监事、高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买卖股票行为。显然,上述创新监管措施必将对中小板的健康发展与诚信运作产生深远影响。(中证网)


中小板市场三年发展情况

                    2007.5.23    2006.12.30    2005.12.30    2004.12.31

公司家数            134                102                 50                    38

总市值(亿元)     5042.41        2015.29         481.55            413.43

流通市值(亿元)    1735.53        723.62            185.29            119.96

发行股本(亿股)    207.97         143.21            56.14             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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