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雄震(600711)今日公告称,因评估基准日和评估对象有误,大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400万股法人股拍卖将暂停。
公告称,按照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中锋评报字(2007)021号评估报告,雄震集团2400万股法人股的评估价为2.96元/股。同时获得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第二大股东1677.6万股限售流通股的信资评报字[2007]第153号评估报告,评估价为6.44元/股。
雄震集团对此次拍卖所依据的中锋评报字(2007)021号评估报告的2.96元/股提出异议:首先是基准日选择错误。中锋评估选择的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但ST雄震于2007年1月22日股改结束,2400万法人股改为“限售流通股”,其性质发生质的变化,且不符合广东和平法院的委托要求。其次,评估对象错误。中锋评估选择的评估对象是ST雄震1万股法人股,与ST雄震2400万法人股整体拍卖不符。
公司表示,由于事关投资者权益保护以及公司控股权的重大不确定性,拍卖的股权占总股本的35.33%,超过30%,整个程序应符合证券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正通过法律途径,向相关法院提出知情权及异议权的申请,并要求在此期间停止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