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 国有股“精准”减持
  中信证券(600030)5月31日公告称,于5月30日收到发起人股东单位中信国安集团公司的通知,截止2007年5月29日,该公司累计售出中信证券1.24075亿股(占总股本的4.16%)。

  至此,中信国安集团最初解禁的限售流通股已全部抛空。今年2月,中信证券曾公告中信国安集团已减持超过3%。股权分置改革时全体非流通股东曾承诺,“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中信证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由此可以推断最后这约1%的股份是在5月28日或者5月29日减持的,而5月30日股指即在财政部公布将印花税从1‰上调至3‰后大跌,其时间点把握得可谓非常“精准”。

  中信国安集团是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而中信集团是中央国企。

  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国有股减持已经在付诸实施,除了如中信国安集团一样的中央国企,还有像三元集团一样的诸多地方国企纷纷在二级市场以现价直接减持上市公司股权。

  在股价持续走高的过程中,国有股减持可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但国有股在二级市场直接以现价减持对于股市其他投资者是否公平,仍有不同意见。

  “国有股减持”问题由来已久,是中国股市股权分置的制度性缺陷所引起。

  2001年的国有股减持曾经令股市大跌,但现在的股市体制和相关环境已经发生变化,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正向“全流通”过渡,非流通股在给流通股支付对价后即获得了流通资格,国有股减持不存在障碍,而且国家也确定要逐步减持非战略性行业的国有股权。

  不过国有股的具体减持策略仍然关乎各个利益主体。国有股减持的决策、减持价格、减持方式以有减持的用途的确需要一个能够平衡多方面的方案。

  2005年8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曾指出:“证券监管部门要通过必要的制度安排和技术创新,有效控制可流通股份进入流通的规模和节奏。”

  国资委负责人近日表示,正在起草上市公司国有股流通的相关管理办法。

  《国资法》起草组专家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透露,国资委关于《国有大股东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的管理办法》、《国有大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权的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正在征求各方人士意见。

  上述相关办法的具体内容为市场所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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