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印股份72家发起人股权被判无效
  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海印股份(000861)今日公告,经法院司法裁定并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执行,该公司除了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72家发起法人所持2395.62万股份已过户至2544名实际出资人名下,其中,艾云等292名股东所持103.22万股份暂登记在茂名报社工会名下,由茂名报社工会代为托管。
  据悉,今年3月15日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海印股份72家发起人(除海印集团以外的公司全部限售股东)的法人股2395.62万股份为无效登记,并要求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转入实际出资人名下。
  海印集团因为收回股改时垫付的股改对价,将增加股份692.16万股,持有股数达到2818.7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25.34%。
  资料显示,这72名股东中有8名位列前10大股东,包括中国石化总公司茂名石油化工公司等。此外,海印股份将有2157万股限售股份于7月9日获得上市流通权,占总股本的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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