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刘思辰
本报讯 可能是考虑到国家能源政策的调整,新桥终于下决心退出广汇股份(600256)的天然气项目了。公司今日公告称,公司决定回购Greenway Energy Lim-ited持有的广汇股份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4.99%股权,并终止合作。天然气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在去年广汇股份为液化天然气二期工程引入Greenway Energy Limited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按照广汇与新桥的协议,Greenway Energy Limited如行使股权期权,将获得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公司67%的股权,并导致天然气不再是广汇股份的控股子公司。而国家的能源行业政策,是外资在能源类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5%。
根据当初的《投资协议》,新桥除在股权方面的投资外,还需要为项目公司进口设备提供资金,而项目公司的分期付款以及利率上的优惠,也增加了新桥的投资成本。但如果期满,新桥在增持股权不能得到有关审批机关的审核,则新桥的投资风险还是很大的。
近日,广汇股份经与新桥集团协商,决定由GEL公司按照投资协议行使“售股期权”,即将GEL公司持有的天然气公司24.99%股权转让给广汇股份,股权转让价计算公式为:[3380×(1+36%×X÷365)](万美元),其中X为自公司收到3380万美元资金至本次股权转让款支付日之间的天数。GEL公司在收到广汇股份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其拥有的“股权期权”立即终止,即GEL公司不会行使对天然气公司持股比例增加至67%的期权,也不再享有对天然气公司的任何权利和利益;同时,广汇股份及天然气公司与新桥集团及GEL公司签署的所有协议全部终止。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天然气公司注册资本仍为10.67亿元人民币,其中,广汇股份出资10.47亿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98.12%;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建设总公司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其注册资本的1.88%;GEL公司不再持有天然气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