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获得贷款2.5亿元
  本报讯  广宇集团(002133)今日披露,公司于2007年7月5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支行贷款2.5亿元。贷款期限自2007年7月5日至2010年6月11日,年利率为6.75%。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长王鹤鸣为该次贷款提供担保。
  另据了解,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河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业务完成,为保持存续,名称将由“杭州河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广宇经贸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由“河滨公寓(东河沿线24 号R-3、R-6 地块)的开发、建设、销售、租赁;建筑材料、钢材的批发、零售。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变更为“装饰装潢,装饰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的销售”。(仁际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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