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 坤
本报讯 ST东源(000656)今日称,由于参股公司收到重庆市政府补偿,公司按持股比例将获得3100万元税前收益。此外公司还披露,公司拟转让的资产因受司法冻结而导致合同履行障碍,资产受让方暂时中止支付第二笔1680万元转让款和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今年6月14日,重庆市政府批准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东源华居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中兴段1号处共222719平方米(约合334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将收回的土地作为整治储备用地的请示。东源华居公司随即提出补偿要求,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同意了此项要求,并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由该宗地的土地储备机构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收回的宗地进行补偿,其补偿标准可参照渝富公司2007年2月收购东源华居公司股权的价格(每亩229.18万元)执行。经初步测算,补偿总额约为76547万元。
此外,为提高334亩土地的开发品质,东源华居公司曾于2005年7月25日竞买到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桥北村的22.9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重庆市土地交易中心出具了土地成交确认书。鉴于334亩土地已经被政府收回,东源华居公司难以单独开发桥北村22.91亩土地,且双方未在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3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由此,东源华居公司将申请土地管理部门全额退还已交纳的综合出让价金11000万元。
ST东源表示,经初步测算,若东源华居公司获得上述两笔款项,东源华居公司将获得现金约87547万元,可实现税前收益约17000万元。ST东源持有东源华居公司18.75%股权,可实现税前收益约3100万元。在取得相应补偿后,重庆市政府收回东源华居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会对东源华居公司以及ST东源造成损失。
ST东源今日还披露,截至今年6月30日该公司未能如期收到南充市宏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联合投资权益转让款1680万元以及相应的资金占用费。
据南充宏凌解释,由于成都市有关司法机关以ST东源第一大股东成都锦江和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陈凯涉案为由,对ST东源持有的南充文迪股权及南充文迪拥有的“天地山水”房地产项目的土地使用权予以冻结且至今未予解除,使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涉及的标的因司法冻结导致合同履行障碍,同时,基于《联合投资权益转让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的关联性,因此,南充宏凌决定暂时中止《联合投资权益转让协议》约定的款项支付。
为此,ST东源要求南充宏凌继续履行付款义务,同时,将积极与南充宏凌共同要求成都市公安局等有关司法机关及时解除冻结措施,扫除双方合同履行障碍,避免损失,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