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连续下跌了11天的A股市场收盘大涨165.48点。然而,ST亚星却连摆“乌龙”:7月5日复牌当天的股改对价莫名其妙地推迟到账。而次日该股上市后未设涨跌幅限制,成为自股改以来第一家转增股份未于股改复牌日送出的公司,也是A股自设置涨跌幅以来第一只连续两日“破戒”的股票。ST亚星接连“破戒”的结果就是,流通股股东因无法抛售股票而蒙受的损失高达5730万元。
ST亚星:“我们没有任何责任”
7月5日,ST亚星股改复牌。按常理,股改对价部分应在当天交易之前打到股东账户上,但当日上午,人们惊讶地发现——对价没有到账。当天,ST亚星股价冲高至9.8元后回落到7.89元收盘。
随后,慌乱中的流通股股东们开始打电话询问上市公司、交易所以及中登公司等相关机构,但没有任何人对此次事故作出解释。
当晚,ST亚星发布公告称,3000万股对价股份将于7月6日上市流通,当日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这是一个令股东匪夷所思的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只有股改上市首日,股票才不设涨跌幅限制”。
7月6日,ST亚星对价股份到账。虽然大盘当天暴涨了165.48点,但ST亚星的股价却再度暴跌14.83%。按5日开盘价8.8元和6日开盘价7.1元计算,两天内股民在对价部分的累计损失达到了5000多万元。
亚星公司董事长秘书张榕森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证监会正在调查此事。针对股改对价没有即时进入流通股股东账户一事,张榕森认为是交易传输系统出现故障,导致证券交割出现问题,“传输系统应当归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与亚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当然我们不必承担任何责任。”
上证所、中登公司:“技术原因”
7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市场关注的亚星公司作为股改对价定向转赠股份上市流通中出现的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因技术性原因,亚星公司作为股改对价定向转赠股份3000万股,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7月6日。依据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未设涨跌幅限制。
昨日,针对以上说明,上证所和中登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解释,亚星公司是将股权分置改革与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组合操作的第一例,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与股票恢复上市同步进行,涉及诸多特殊、复杂的业务操作与衔接。这些都增加了运行环节支持的难度,加重了今年以来已经十分繁重的业务负荷,使得作为股改对价定向转赠的3000万股未能于7月5日上市交易。经亚星公司申请,其实际上市交易时间改为7月6日。鉴于上述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和有关市场业务规则,7月6日,亚星公司股票交易未设涨跌幅限制。
上证所和中登记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针对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与应对,健全业务流程,完善运行环节,以切实保障市场运行安全,提升市场运作效率,不断提高服务市场能力,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法律界:责任不清,起诉难
据悉,由于损失严重,有不少散户强烈抗议,准备进行集体上诉。
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陈荣律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论上讲,散户是可以集体诉讼的。如果亚星公司确实按照公告申明于7月5日将股权对价转入了流通股东账户,那么上证所、中登公司将承担主要责任。由于亚星公司原定的到账股份没有到账,造成散户股东损失严重,事实已经摆在眼前。即便上证所指出由于“技术原因”延误了时间,但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借口,必须判断这个“技术问题”是人为原因还是出于不可抗力。
这也就产生了一个比较大的问题,目前亚星公司、上证所、中登公司都属于关联方,都有可能成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