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尚未解冻的1635.5万股再遭司法冻结。今日,河北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大化”,600230)公告称,由于原合同纠纷尚未调解完毕,沧塑集团持有的32.5万股法人股再遭冻结,期限为2007年7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
据悉,由于中国工商银行沧州市河西支行起诉河北沧州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沧塑集团)借款未还,殃及为其提供借款担保的河北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而其又是沧州大化的大股东。因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冻结集团公司持有沧州大化的1603万股国家股和沧塑集团持有公司32.5万股法人股,期限一年至2003年9月23日,但后又续冻至今。但同样因为合同纠纷尚未调解完毕,集团公司国家股持有的1603万股和沧塑集团持有的32.5万股法人股,继续冻结,期限从2007年7月27日起,共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