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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动性过剩将会促进我国的企业债市场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发展相关投资银行业务
我国的流动性过剩与外汇占款有很大关系,在人民币汇率只能小幅波动的情况下,为回收流动性,抑制投资过热,央行在通过大量发行央行票据、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来回收流动性的同时,还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需要提升利率水平。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存款准备金利率与市场利率差别增大,资金的脱媒现象将会越发严重,直接融资量将会快速增长,这既包括股权融资,也包括债权融资,特别是政府监管部门正在积极推动的企业债券市场将会快速发展。
目前政策并不允许商业银行作为企业债的主承销商,但是随着企业债主管部门和发行程序的明确,相信商业银行的主承销商资格在不久的将来会被政策所允许。商业银行应该发挥自身积累多年的信用风险数据和历练多年的信用风险管理能力、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广泛的分销渠道积极地参与到企业债券市场的主承销商队列中,积极扩大企业债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从国际上看,投资银行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内容之一。2005年,在美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中,投资银行业务约占4.91%,大型商业银行(资产超过10亿美元),这一比例为5.13%。2005年,JP摩根证券承销业务利润占税前利润的7.5%。可以看出,投资银行业务是一大收入来源,构成非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以顺应我国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过渡的大趋势。
此外,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多的资产配置可选种类,随着企业债品种的增加和流动性的改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投资企业债优化现有投资组合、提高投资收益。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密切关注企业债二级市场的发展并积极准备参与到其中去。
二、在流动性过剩时期,商业银行更应该下大力气发展非信贷业务,加大发展中间业务的力度
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已有偏热的迹象,固定资产投资和贷款增长速度很快,央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贷款冲动,一方面通过不断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定向票据来控制商业银行头寸,一方面开始通过不同幅度的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减少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从而减少商业银行大规模放贷的能力和动力。商业银行面临来自配合政府宏观调控和信贷资产赢利水平降低双重压力。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尽早积极发展中间业务以顺应这一趋势,这对于商业银行利润长期稳定增长将大有裨益。
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资本市场正在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的金融资产中存款正在减少而证券投资增多。在此进程中,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发挥自己连接广大居民和资本市场的优势,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信用优势大力开发多层次的理财产品、提供更为方便的结算产品。
三、商业银行要转变观念,抓住流动性充裕的时机,将商业贷款的重点逐步转向中小企业
国内外经验表明,大企业一方面自有资金比较充裕,另一方面,我国政府正在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在流动性过剩的背景下我国企业债市场一定会快速发展,大企业将会倾向于在债券市场上通过发行企业债以较低成本进行债务融资(从国际经验来看,由于不少大企业信用评级比较高,有的甚至能以比商业银行更低的成本筹措到资金),同时,大企业如果需要贷款的话也往往会利用其强大的谈判能力要求商业银行让利,对商业银行来讲利润空间不大。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对大企业的服务,应该从简单的信贷业务,向包括财务咨询、投资银行业务、理财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转变,不能仅仅提供一般的信贷业务。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及时转变观念,将商业贷款的重点逐步转向中小企业,而不应该只盯着大企业,否则,将越来越被边缘化,从而失去竞争力而被淘汰。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内有部分人仍然有一种误解,认为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从事对大企业的服务,而中小企业则是那些中小规模的银行,最多是那些股份制银行服务的对象。这是一种非常近视的观点,如果据此来指导工作的话,必将严重影响商业银行的战略发展方向。尤其是在宏观层面上流动性依然偏松,但从微观层面上看,由于央行不断采取紧缩政策之后导致商业银行资金偏紧的情况下,信贷业务再次成为各商业银行的香饽饽,商业银行很容易又把目光聚集在大企业身上,而忽视对中小企业的重视。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中小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即使是在流动性比较充裕的时候,其对资金需求常常得不到满足,面临资金紧张情况,因此,与大企业相比往往愿意付出更高的成本来获得贷款。当然,由于中小企业本身情况千差万别,商业银行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鉴别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信用等级等。但这也是银行获得更高收益的机会。
由于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资金仍然紧张,对于那些符合银行放贷要求的中小企业,银行应该通过研究中小企业的资产及现金流特点,结合新颁布的《物权法》,以创新的思路,设计出符合中小企业自身情况的信贷产品,有利于结成长期的银企合作关系。因此,商业银行应该高瞻远瞩提早抓住优质中小企业客户,而当中小企业发展为大型企业后,也有利于商业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