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美菱股改方案获证监会批准 大股东长虹轻装上阵
  
  S美菱(000521.SZ)今日公告,该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安徽省国资委批复,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批准。
  同时,S美菱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调整2007年半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时间,由原计划的8月17日调整为8月31日。
  按照S美菱今年4月公布的股权分置方案:美菱电器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决定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美菱电器10股A股流通股将获得1.5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在此之前,7月18日,S美菱公告称:历时一年零八个月的长虹收购美菱正式获得证监会批准认可,四川长虹收购S美菱8285.27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其中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持有9.15%,四川长虹持有10.88%,交易涉及金额1.74亿元。长虹正式成为S美菱的第一大股东,长虹计划在3年内将空调业务注入到美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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