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宣工今日公布收购报告书称,宣工发展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已经获得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国控公司以及最终实际控制人河北省国资委的通过和批准。不过,该收购行为尚需得到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履行。
公告称,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国控公司于2007年7月21日召开了2007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宣工发展100%股权的议案》,并做出决议:同意收购宣工发展职工所持有的宣工发展74.42%的股权,同意接收张家口市宣化区政府无偿划转的宣工发展25.58%的股权。其最终实际控制人河北省国资委也于2007年7月30日出具了相关批复文件。根据批复文件,宣工发展成为国控公司全资子公司,宣工发展受让的S宣工42.65%股权性质界定为国有法人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