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有关部门:将调查核实氨纶事件
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门明确表示,氨纶事件是个典型案例,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8月13日,本报刊登的《烟台氨纶上市存悬疑》和《烟台氨纶涉嫌“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一组调查, 引起了相关部门和市场各方的强烈反响。昨日,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门表示,将对氨纶集团股权转让进行调查核实。

今年6月8日,就在烟台氨纶上市进程紧锣密鼓,曙光在望之时,烟台市国资委出人意料地将烟台氨纶大股东氨纶集团49%股权转让给氨纶集团与烟台氨纶管理层个人控制的裕泰投资。本报记者调查发现,随着这次股权转让的实施,裕泰投资的股东全面掌控了烟台氨纶及氨纶集团,由此,烟台氨纶实际控制人是否已经易主成为重大疑问。而且,由于其资产评估基准日距工商登记变更日期将近9个月,在此期间,本次转让的资产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但其资产评估值却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并且烟台国资委放弃了这9个月期间增加的净资产,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因而此次股权转让还引发公众对巨额国资是否流失的强烈质疑。

稿件刊发的当天,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机构的负责人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如果情况属实,地方国资委相关人员存在失职嫌疑。昨日,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部门明确表示,氨纶事件是个典型案例,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其他文章
华尔街对话
推荐链接
社区新贴
最新活动
最新问答
推荐博文
推荐博客
关于中国华尔街 | 免责声明 | 使用条款 | 产品与服务 | 友情连接 | 联系方式 | 网站导航 | 中国华尔街研究院
Copyright © 2006 CnWallStre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访问本站则意味着您同意本站的免责声明使用条款
沪ICP备05030183号

本站所提供的全部内容仅作为信息传播目的,不得作为任何交易目的或建议。中国华尔街以及任何的内容提供者不对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以及其它基于这些信息采取行动所导致的结果负责。本站文章署名出处和作者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其余文章中国华尔街拥有完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