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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将于9月召开会议,部署有关创业板的具体工作。而《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已于
早在1999年,深交所就着手筹建创业板,2000年后甚至停止了主板的IPO项目。然而创业板却自此陷入难产之中。
由于中小板是国内小盘新股发行的惟一平台,目前市场投资主体---中小投资者云集于此地。相对于资金的充裕,小盘股供应不足,今年中小板上市的新股在首日股价、涨幅、市盈率等方面呈现了突出的“三高”现象。首日“三高”之后,新股后续走势则大面积下跌,中小板风险骤增。从降低投资风险角度看,增加上市渠道、拓展上市企业资源、扩大股票供应已经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过去数年间创业板迟迟难以推进的情况下,场外交易市场先行一步进行了探索。
该平台计划先期从中关村科技园区的企业试点,之后拟向全国高科技园区企业推广。然而该平台依托于俗称“三板”的代办转让系统,原是STAQ、NET两网历史遗留公司和退市公司挂牌之所。由于报价转让平台市场定位不明确,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致使该平台缺乏市场吸引力,挂牌试点公司难成规模。
更为关键的是,报价转让平台与主板关系不明确,转板机制尚未完善。转板的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者参与交易的积极性,遏制了风险投资退出渠道的畅通,目前三板市场的流动性较差,交易不活跃。
在去年底的一次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首次公开明确了资本市场的四个层次,方向是培育蓝筹股市场、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适时推出创业板市场、整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深交所经历多年的建设已构成了多层次的基础,目前只待创业板推出,从而进一步完善各个层次的上市门槛以及各项监管工作,且就各层次之间的转板思路业已有了比较明确的思路。
据记者了解,今年初深交所创业板工作组已经重新组建,目前正在为创业板的问世做各项先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