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武石油:法院判决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
  S武石油今日公布,公司2007年8月30日收到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荣丰、上海宫保信托受益权转让纠纷事宜进展情况的说明》,上海宫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宫保”)于2007年8月23日向北京丰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丰利”)返还定金及存款利息共计5069.04万元。
  S武石油公布,上海宫保、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丰地产”)、北京丰利签订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所引发的信托纠纷已于2007年7月18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该判决书认定:北京丰利主张上海宫保和荣丰地产收取定金后单方终止交易的行为严重有违诚信,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上海宫保、荣丰地产应将定金5000万元及定金本金所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一并返还北京丰利。北京丰利于诉讼时效内未提出上诉,上述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
  S武石油进一步公布,上海宫保于2007年8月23日向北京丰利返还定金及存款利息共计5069.04万元,北京丰利也相应向上海宫保开出收据。2007年8月27日,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解除对北京荣丰地产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荣丰嘉园A4、A5、A6号楼及其土地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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