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系QDII步入最后读秒期
在银行、保险、基金系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相继出海之后,信托系QDII也迎来了最后读秒期。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李建华昨日透露,目前国内有几家信托公司的QDII业务即将推出。

在银行、保险、基金系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相继出海之后,信托系QDII也迎来了最后读秒期。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李建华昨日透露,目前国内有几家信托公司的QDII业务即将推出。

李建华是在首届海峡两岸信托创新与实务高级论坛上透露上述消息的。今年4月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联合颁布《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信托公司经过审批可以获得QDII资格。

暂行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应符合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连续2年监管评级为良好以上,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等。但是4个多月过去了,目前仍没有信托公司获得QDII资格。

分析人士认为,率先获得QDII资格的信托公司可能会从此次已经换发新牌照的公司中产生。此前,银监会曾表示,将优先支持换发新金融许可证的信托投资公司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受托境外理财、房地产投资信托等创新类业务。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的资料,截至目前,已有19家信托公司获准换发新牌照。

李建华同时透露,在颁布出台新的法规后,信托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目前,国内持续经营的54家信托公司共有资产6000亿元,而去年整个行业的规模只有3000亿元。

他还表示,目前信托业改革的核心主要包括压缩固有业务,使信托公司更好地回归主业;引入合格的战略投资者;建立信托公司自身的信誉等三方面。在具体业务上,私募股权、投资银行、与银行对接发行结构化产品等都是可以继续开拓的。他认为,国内信托公司发展要避免走向信托银行发展的路子,应走出不同于美国、日本行业发展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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