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民事赔偿案暂停受理。目前,由上海、北京、河北三地律师代理的近40名杭萧钢构投资者因杭萧钢构虚假陈述而要求杭萧钢构赔偿投资损失一案被杭州中院通知暂停受理。而之前,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代理的两名投资者和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荣代理的两名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已被杭州中院立案,但也都没有进行审理。目前,律师已联合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致函,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纠正杭州中院中止受理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做法,并尽快使其恢复受理。
根据见诸于报端的消息,目前,杭萧钢构民事赔偿案代理投资者的律师有5位,分别是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陶雨生律师、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以及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陈荣律师。但近日,宋一欣、陶雨生、薛洪增律师接到此案已被杭州中院通知暂停受理的信息,3位律师在接到此信息后已联合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致函,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纠正杭州中院中止受理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做法,并尽快使其恢复受理。
宋一欣律师昨日表示,5月25日,杭州中院受理了殷女士等人诉杭萧钢构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在第一批案件受理后,其他原告投资者也分别委托律师要求起诉,7―8月间,有三、四十个单独诉讼的杭萧钢构案件被原告代理律师送到杭州中院要求立案,杭州中院虽然收了案,但没有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给予是否受理的答复。过了几天,原告代理律师向杭州中院询问,开始得到的答复是要向上一级法院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而浙江高院没有给予答复,而后来得到的答复却是中止受理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统一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而前面己立案的案件中止审理,前后并不一致。
而此前,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代理的杭州股民殷女士诉杭萧钢构公司在5月25日就已被杭州中院立案,这也是杭州中院受理的第一批杭萧钢构民事赔偿案。而此后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陈荣律师代理的两名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也被杭州中院立案。昨天,陈荣律师表示,他的第一批2名投资者已经立案,但第二批7名投资者诉状交到法院已20多天了,目前仍未收到立案通知,也没有收到上述的杭州中院暂停受理通知,这明显超过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否受理的期限。
“原告投资者起诉杭萧钢构的诉求是正当的,完全是符合《民事诉讼法》、《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宋一欣律师表示,“杭萧钢构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在证券市场中影响极坏,权益受损的投资者理应也有权向其索赔,杭萧钢构作为虚假陈述人理应承担民事赔偿的法律后果。现在,杭州中院的这种中止受理做法,虽然个中原因我们无法知晓,但其违反了《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侵犯了原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