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关村(000931)今日披露,2007年9月10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文书》,北京市中院根据中关村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的申请,于2007年9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关村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申请中关村证券破产还债一案。同时,北京中院定于2007年12月25日下午1点半在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据了解,公司持有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5.58%,当时投资2.46亿元,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于2006年初被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托管,公司对该项投资已于2005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故此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仁际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