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东电力(000993.SZ)今日公告,表示其将退出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下称“中安财保”)的发起设立。
根据闵东电力公告,18日闵东电力接到了中安财报拟议中的第一大股东函件,表示鉴于闵东电力暂不完全符合保监会于今年8月8日对外公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的要求,为了避免中安财保(筹)在项目申报中存在不确定性,其他意向投资人一致认为,其目前暂不宜参与此次中安财保(筹)的发起设立,同时还退回闵东电力已经支付的前期筹备费用100万元和利息。
9月14日,闵东电力曾经公告表示,根据管理办法第五条“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2)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持续出资能力;(3)成立三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由于闵东电力在2004年亏损,闵东电力暂不符合入股保险公司条件。
今年7月26日和8月14日,闵东电力董事会会议,以及今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和批准了《关于投资参与发起设立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拟投资9000 万元发起设立中安财保。
昨日,闵东电力下跌了3.32%,收于11.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