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解析长电债四大亮点
  证券时报记者  卢 荣
  本报讯 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上首单公司债,“长电债”从昨日一诞生就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作为我国公司债券的“第一单”,就其与以往企业债券的异同及方案设计、发行安排等热点话题,记者采访了“长电债”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负责人表示,长电债的方案设计、发行安排上充分贯彻了市场化发行的思路,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长电债可作为质押券参与新质押式回购。据了解,由于长江电力公司资信状况优异,主体信用等级达到AAA级,同时,中国建设银行还为本期债券提供了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因此,本期债券不能按期偿付本息的风险极低,完全符合参与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条件。
  其次,通过市场化询价手段确定票面利率。本期长电债的票面利率由华泰证券和发行人根据市场化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询价对象涵盖了交易所债券市场几乎所有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社保基金、财务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询价还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进行,询价的市场化程度很高。
  再次,设立回售选择权,以满足不同投资者对债券期限的要求。本期长电债在方案设计前,华泰证券与发行人于北京、上海等地走访了公司债券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包括国内最大的保险机构、财务公司、基金公司,同时与邮储、社保基金和其他众多机构投资者进行了沟通,广泛调查了市场对公司债券的看法及投资意愿。
  此外,长电债还强化了对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保护,可同时在交易所固定收益电子平台和竞价交易系统上市流通,发行方式新颖。
  华泰证券负责人还表示,由于债券发行不涉及股权稀释,故本次发行未向发行人原有股东优先配售,投资者与发行人原有股东将享有同等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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