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白 鹤
本报讯 国药科技(600421)于2007年9月28日接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公司位于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四号工业园的土地面积为48939.78平方米的土地。查封期间,除经法院同意,停止办理该土地的一切事宜。
据悉,该民事诉讼裁定起因于国药科技为沈阳恒泰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苏家屯支行的4000万元借款合同进行担保的事宜。目前,沈阳中院已就该项担保作出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效力,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发布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国药科技于2007年9月28日前自动履行该民事判决书的内容,逾期不履行沈阳中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前述查封的相关资产。
据了解,上述担保事项及由此担保所引起的诉讼事项,国药科技均未履行对外披露义务,也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国药科技表示,因经办处理该事项的人员已离开公司,并未能向公司提供相关前述担保合同及民事判决书,公司尚不了解前述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同时国药科技将尽快取得上述文件,并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国药科技于2007年9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通知,截至日前,武汉新一代科技与重组方青岛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就重组协议具体条款进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