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耀华大股东拟战略性退出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ST耀华(600716)今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耀华玻璃集团公司(耀华集团)将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国有股份,从公司战略性退出。
  公司于2007年9月24日因重大事项停牌时曾披露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耀华集团改制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论证,且该重大事项涉及公司。
  公告称,停牌期间,秦皇岛市国资委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并于9月28日通知耀华集团,决定耀华集团从公司战略性退出,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公司国有股份,并对上市公司实施重组和回购公司全部主业资产。
  此次重大调整也被认为是秦皇岛市国企改革总体部署的一部分,耀华集团将采取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整体改制。
  根据秦皇岛市国资委决定,耀华集团已召开董事会会议,做出拟协议转让公司全部国有股份并回购全部主业资产的决议。
  根据2007年6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拟转让事项须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公告称,此阶段所需时间预计为10个工作日。在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后,耀华集团将通过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公开披露股权转让的详细信息,包括拟转让股份数量、拟转让方基本情况、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和受让方递交申请的截止日期等。
  由于目前相关股权转让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股权转让和重组协议签署并公告后申请复牌。
  此前耀华集团已经数次在公开市场减持公司股票。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07年8月21日,耀华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557.2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
  耀华集团已累计出售无限售条件股份23,35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出售后耀华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296,148,56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509,2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291,639,36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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